根据学校《关于组织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学院根据各班基本情况进行名额分配,由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推荐,经学院党总支书记、纪检委员、辅导员、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,于2019年3月18日进行了评审复核,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(名单详见附件)。
公示期: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3月25日。
如对以上结果有意见者,请在公示期内将具体情况反映到院党总支纪检委员文霞老师处,联系电话:0871-68875321;或院党总支办公室212。
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
2019年3月18日